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政策宣讲制度

发布日期:2018/11/12 15:54:47 访问次数:0

为响应十九大的号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有关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大学生国防观念,激发参军报国热情,努力营造爱国强军的大学文化氛围,针对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政策宣讲制度》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对我院大学生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院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二、多方咨询,吃准政策。为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了解今年征兵工作政策和有关要求,并将大学生征兵的有关条件、标准、程序等问题进行梳理,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

三、广泛动员,全员覆盖。为确保征兵工作取得实效,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努力确保征兵宣传动员全覆盖。一是开展“五个一”即:一次政策咨询,一场典型报告,一次集中摸排,一堂集中宣讲,一次党团活动,一条征兵宣传短信等活动。二是通过网站、条幅等宣传方式进行征兵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落实,思想动员到位。

四、全程跟踪,动态把握。一是通过全国征兵网了解、统计我院学生入伍预征网报数量,并将网报情况反馈。二是积极摸底了解有应征意愿的学生,通过开展现场报名的方式,掌握学生应征入伍动态,并及时做好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心中有数。

五、宣传参军优惠政策

(1)应征入伍的毕业年级学生,有不合格课程且学分总计不超过50学分者,学校对不合格课程单独组织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成绩不合格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继续重修相应课程。

(2)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的本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1.8.

(3)毕业时不能正常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学生,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后表现良好,符合毕业条件或已获毕业资格者,可申请授予和补授学士学位。

(4)应征入伍学生的免试、免修。已确定入伍的学生,应征入伍时所在学期未修完课程(含所在学期重修课程)可以免试;应征参军入伍可视为实习;退役复学的学生可免修大学体育课程。

(5)在校一年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复学后,按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申请条件者,转专业可给予免试。

(6)应征入伍学生除享受国家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后学费减免等相关经济政策外,学校对退役复学学生继续在校学习需缴纳的公寓费予以免除。

(7)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复学后,在组织发展、学生干部选拔、评选、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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