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9/19 15:24:57 访问次数:0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在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下,根据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2.各班学生旷课出走、失踪,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时各班班长应及时上报院领导。

3.定期组织检查我院寝室消防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卸,有不安全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安全宣传和劝导。

二、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法定的节日要特别注意安全工作的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规范的记录。

2.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和重点相结合。

3.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规定令其限期整改并载入安全检查记录。

三、学生安全工作消防制度

1.各寝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用电安全工作,各寝室的寝室长是本寝室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

2.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覆盖、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记录,放在显目位置,不能被遮挡或挪作他用。

4.用电管理要符合规定,不得私自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5.定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制度

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院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体健康严重损害与生命安全的诸如意外伤害、火灾、盗窃、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一)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强化平时教育,防患于未然。

2.各班组织学生群体性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向学院请示报告同意,并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班长责任制,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执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人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报告院里,并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5.及时通知伤者的家长,妥善处理事故。

 (二)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电器设备。

2.发生火灾时,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学生疏散,撤离安全地带。

4.组织学生救火。

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学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班长应立即报告给学院。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学院和相关卫生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

4.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5.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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