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6/4 19:45:21 访问次数:0

基地工作人员包括1名专职技术管理教师和1名更夫。具体职责如下:

一、专职技术管理教师

1.上班时间严格按照上班制度执行,没有节假日休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不请假、本岗位工作未完成或单位有事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保持基地运作的良好秩序,服务好教学和科研,每天下班前要关闭水电,锁好门,与更夫交接好工作,检查无误后方能离开。

2.保持基地内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注意基地内外设施和水电安全,严禁吸烟和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更不能进行聚餐、酗酒等活动。

3. 管理好基地内的实验材料、工具及用品,做好学院教师及学生领用和使用记录等。

4. 协助教师和学生在基地进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管理好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及各种植物。

5. 管理好基地内的植物,及时通风、保暖、浇水、栽植和进行病虫害防治,如发现其他教师的实验材料有问题,及时通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解决。

二、更夫

1.上班时间严格与管理教师对接上,协助完成管理教师需在夜间进行的工作,如关窗、浇水和盖棉被等常规工作。

2.严禁吸烟、聚餐、酗酒等活动,注意用电安全。

3.如发现基地内盗窃、攀爬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报警。

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7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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