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野外见习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9/6/13 15:04:12 访问次数:0

生物学野外见习是生物类专业的重要教学实践过程,是对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复习与巩固,是一项综合性学习。为强化管理,保证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一)野外见习的组织管理为野外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为统筹各方面的工作,具体指导、督促、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二)野外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闵克学、刘伟

副组长:刘雪莲、孟庆丽

总带队:周繇(植物学)、赵云龙(动物学)

指导教师:周繇、秦佳梅、刘雪莲、肖智、张力凡、赵云龙、赵玉敏、乔淑芬、齐振明

学生管理负责人:宋春鹏、庞侨

后勤保障负责人:梁宇,魏然

秘书:魏然

(三)野外见习领导小组为临时性,每年6月组建,野外见习完成后自动解散。

二、岗位职责

(一)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野外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野外见习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二)野外见习安全管理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带队教师负责制。

(三)所以参与野外见习工作的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四)所以参与野外见习工作的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团队协作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科学世界观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五)专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观察能力、独立操作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六)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1)院长:负责整体工作的统筹与协调。

(2)书记:负责对参加野外见习的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动员。

2、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落实、执行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有关决定。

3、野外见习的总带队:负责编写与修订野外见习教学大纲,配合野外见习小组组长,统筹安排见习计划、见习准备、见习分工、见习日常安排、见习考核及见习评价等相关工作。

4、专业指导教师:完成总带队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如见习准备、见习指导等。

5、学生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与学生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尤其是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6、后勤保障负责人:负责野外见习期间的食宿安排、费用报销等工作。

7、秘书:负责野外见习成绩的汇总、录入工作。

三、学生管理

1、学生要严格执行分组制度、汇报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经学院认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野外见习的学生,需完成学院安排其他的见习任务,来取得相应的成绩。

3、严格遵守野外见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安排,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吃苦耐劳。

4、注意交通安全,傍晚外出需小组集体行动。

5、尊重地方民情风俗,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

6、遵守实习地管理规定,爱护植物资源。

7、按规定时间起床、吃饭、集合,认真做好野外见习准备,穿好山袜、旅游鞋,戴好草帽。

8、见习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活动,由指定组长负责,不得单独行动,遇危险情况,及时报告教师处理。

9、妥善保管好见习用具,丢失赔偿。

10、见习期间如违反以上规定,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9月(修订)

2019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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