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7/16 10:34:27 访问次数:609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我院吉林省籍、外省籍在校生(包括以往已获得过校园助学贷款的)需要回其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登录开行生源地学生服务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看学生用户手册,了解贷款政策及贷款流程。
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后需持本人相关材料到学生处办理电子回执手续。
4.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2年8月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2年9月3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0日
附件:请到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1.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介材料
2.吉林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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