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6/13 14:50:50 访问次数:26

指导思想为了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落实学校面向21世纪全面实行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为了提高生命科学学院的办学质量,为了使生命科学学院的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原则。

1.教师上讲台的原则

教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拥护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能为人师表,团结同志,有协作精神,服从学院领导的工作安排。

教师必须具有硕士或相当硕士以上学位。

2.教师上课的原则

教师必须有先进的教学观念,要专业对口或专业相关,必须使用国家教委规定的教材,提倡使用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相应的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每学期的教案(要求电子教案)、教学日历要齐备。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做好记录。提倡多媒体教学,制作适应我学院课程教学需要的课件。

3.辅导答疑和作业批改的原则

教师对所教的学科必须对学生进行定期的辅导答疑,每章结束后须给学生留有适量的作业并且要及时批改,及时获得学生的反馈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适时改进自己的教学。

4.考试和学生成绩评定的原则

考试成绩必须尽可能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公正合理。教师要认真建立健全所任课程的小题库,陆续过渡到全面实行教考分离。

5.根据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本原则可以适时修改,暂时只作为草案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2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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