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教学计划外校内办班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6/13 15:34:51 访问次数:15

 

为加强对教学计划外校内办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凡利用学院资源(房舍、教室、教学场地、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在教学计划外校内办班,必须填写《通化师范学院教学计划外校内办班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批准方可进行。

2.收费须有行政许可。

3.办班收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收缴。

4.费用使用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办班不得影响学院的正常教学活动。

6.办班须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学生的利益。

7.办班对学院房舍、教室、教学场地、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造成的一切损坏损失均由办班部门赔偿。

8.未被批准,擅自在院内办班者,予以取缔并进行罚款,并给予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

9.办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因办班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办班部门承担。

 

 

                                           200468日制定

200511月第一次修订

200612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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