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6/6 14:09:58 访问次数:0

 

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

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提升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为地方院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精神,选派54名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要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1841日至4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可供查询。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根据名额分配表,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填报《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42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省级审核

省教育厅根据选派对象条件及指标情况,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确定上报教育部人选,并向国家报送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遴选工作

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和分配名额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有发展潜力、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参加研修,为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积极创造条件。要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对项目执行不好的高校,将调减本项目下年度名额。

(二)各高校应规范推荐程序,提高录取率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确认的推荐人选务必从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为提高录取率,各高校确认的推荐人选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由各高校组织填报《推荐表》和《一览表》。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三)资助经费说明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四、联系方式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赵丹红

联系电话:0431-81765703   18243071223

电子邮箱:m1824307122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访问学者项目+学校名称+教师姓名。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纸质材料申报邮寄请发圆通和顺风快递),邮政编码:130103

吉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于华伟

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附件:1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名额分配表

2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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