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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3/26 21:18:56 访问次数:0
为了稳定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生命科学学院特制定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组织与实施教学活动。
2.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基础理论课、专业理论课、选修课讲稿或教案(手写或电子教案),并主动接受主管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的检查。无教案者不得上课。
3.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充分作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教师要准时上课和按时下课,杜绝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不提倡延时下课。
5.上课时,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作好考勤工作。并于期末报学院教学秘书备案。
6.教师上课过程中一定要仪表整洁,仪态大方。
7.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得做与本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如吸烟、打电话、会客等。
8.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积极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整个教学活动中,要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9. 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发挥正能量,挖掘教学案例中的积极因素,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