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18/12/18 22:13:00 访问次数:0
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即将开始,在此提醒同学们注意诚信考试。
如果考生在研究生考试期间违规,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如非法“助考”、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制度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确保2019年研招考试安全平稳。会议强调,对于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考试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绝不姑息。对于涉考违法犯罪,将坚决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骗局一
声称有各种作弊器材可以通过安检,诱骗考生上钩
进入考场安检严格,一旦被发现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骗局二
承诺可以通过办理假准考证,由“枪手”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骗局三
谎称有“内部资料”,从而收取高额费用
选择辅导班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辅导机构是否正规,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展示相应的资格证书,明确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骗局四
声称交钱就保证录取
高校研招录取工作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切勿轻信骗子的谎言,损失钱财。
诚信是选拔的基础,公平是考场的底线。一场真实的考试,是对自我的尊重与考验,也是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只要人人都遵守考场纪律,就能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花因拒绝污染而愈益芬芳,心因坚守诚信而愈益高尚诚心求学,诚恳求知,诚信考试,从我们做起。考研倒计时已经开启,祝所有考研人付出终将获得回报加油!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