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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5/17 21:27:23 访问次数:0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技术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
第二条 实验室技术安全突发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传染性物质感染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机械事故、水电事故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对实验室技术安全突发事故处置的全过程负责。
第四条 相关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监督并协助各相关实验室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
第五条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六条 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进行救援。
第七条 应急处置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八条 实验室技术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按以下具体方案实施:
(一)实验室紧急疏散方案:接到紧急疏散通知时,现场负责人应指令相关人员停止实验,关闭电源、水源和气源,组织其安全有序疏散,做到不争抢、不拥挤、不踩踏,转移至安全地带后,立即清点人员并汇报清点情况。
(二)触电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检查伤员的呼吸和心跳情况,视情况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保持镇静并大声呼喊,切断电源,同时视起火源使用适当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转移存放的物资,切断可燃物的燃烧线路。视火情拨打119,并尽快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火势较大,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周边易燃易爆品,并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医救治。
(四)化学品灼伤应急处理方案:皮肤灼伤时,用应急喷淋设施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立即用应急洗眼设施彻底冲洗(切勿用手揉搓),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并送眼科医院治疗。
(五)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案:气体中毒者,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松解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皮肤中毒者,应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粘稠的毒物则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误食中毒者,一般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宜饮大量温开水或牛奶以减少毒素吸收。第一时间拨打120,将中毒者送医救治。
(六)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感染应急处理方案:溅在皮肤时,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如溅在眼内时,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并将感染者送医救治。
第九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组织专家对事故起因、性质、环境影响、责任、整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学校。
第十条 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事故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学校应急联系部门及电话:保卫处3208110,资产管理处3209499。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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