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军训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8/11/12 16:19:25 访问次数:0

为使我院新生军训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确保我院大学生在军训期间人身财产安全,我院特制定了《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安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参训学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大型手术史,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或者进行过心脏搭桥手术等情况者,须向院系报告,所在院系向学校武装部申请不参加军训。

2.军训进行中,如若值班学生干部发现学生晕倒、发烧等情况,要及时送往校医室,进行初步检查。若情况严重,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3.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训练和休息期间,不得做有碍身体健康的危险动作和游戏;晚上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在军训期间,严禁学生喝不洁净的水、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学生使用冷水洗头,防止疾病的发生。

5.严格训练纪律和生活秩序管理。军训期间,要按照《中华人民解放军内务军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军训结束时,不得集体出外聚餐。

6.要爱护公共设施,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

7.要严防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严禁用明火照明。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排出隐患;发现案件和事故要及时向校保卫处报告。


工作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1234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