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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6/4 19:25:16 访问次数:0
为确保实验中心安全运行,根据实验中心安全责任制度制订本安全协议,使用方将按照协议严格执行,如有安全责任事故愿承担直接责任。
1.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禁止进入实验室。
2.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首先要签订安全协议;进入实验室学生必须穿好实验服,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3.严禁在实验室穿拖鞋、抽烟、吃东西、大声喧哗、追打嬉闹。
4.实验前应明确所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严格正确操作。实验中使用的易燃、 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品需妥善放置,禁止非相关人员接触。
5.妥善使用电炉等热源性仪器设备,不用电炉等非安全性设备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加热取暖、烧水、做饭等行为。
6.所有实验仪器应完全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会使用的仪器首先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使用后及时清理仪器设备周围卫生,填写使用记录,确保仪器完好、 整洁。
7.实验结束后,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保持本实验室的卫生。
8.由于不正确操作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9.由于不正确操作造成的仪器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操作人员承担(正常的仪器老化损坏由学院承担),造成仪器设备丢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0.由于不正确操作造成玻璃器皿等易耗品丢失、损坏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1.本实验室钥匙不得随意配制。为安全起见,不得独自在实验室进行实验。
12.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课外科技活动或科研实验时,使用人应与管理人 员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13.签订协议人进入实验室本协议自动生效,离开实验室本协议自动结束。
14.本安全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说明:甲方为生命科学实验中心;乙方为学生本人。
签字: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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