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实习见习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6/13 14:59:59 访问次数:0

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的专业实习工作,使学生能在了解社会需求、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劳动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同时,在专业实践技能上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和提高,根据《通化师范学院专业实习、见习管理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对象

生物技术专业大四本科学生。

二、实习时间

分两阶段进行,共计20周。

1.第一阶段:第七学期:12周

2.第二阶段:第八学期:8周(其中包括返校专业实习总结1周)

注:两阶段实习可以连续进行,也可以分阶段进行;参加考研的学生第一阶段实习可以在考研结束后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周数做适当减免。

三、实习方式和要求

1.实习方式

原则上专业实习需要在校外实习单位完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进行:

(1)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

2.实习要求

(1)校外实习单位必须是与生命科学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学校,医药、食品、农林、牧渔、环保、检疫等企事业单位)或本人有就业意向的企事业单位。

(2)校外实习学生必须在正式实习前两周内将与相关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按要求传给学院实习负责人,即视此实习协议有效。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信息的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学院实习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取得学院实习负责人的同意。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习相关信息,也未打电话给学院实习负责人并取得实习负责人的同意者;或专业实习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返校参加实习总结又未请假者;或实习中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或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者,视为实习不合格,实习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能毕业。补修实习只限一次,所需经费由该生本人承担。

(4)校外实习单位在通化市城区以外的,必须得到家长同意。校外实习单位在通化市城区以内的,除实习单位特殊要求,一律必须入住学校学生宿舍,并遵守学校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5)校外实习学生在与相关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前,需要确认实习单位能为本人购买实习保险,使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6)校外实习结束后,需上交个人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表(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并签署实习单位意见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专业实习手册及专业实习总结大会发言提纲。

四、实习管理

1、 学生实习期间,成立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雪莲、孟庆丽

成员:何晓燕、杨丽娟、庞侨

指导教师:何晓燕、杨丽娟及实习部门指导教师

2、学生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将对学生实习过程全程追踪督查:

(1)实习负责人通过到实习单位对学生实地检查检查或电话联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方式,不定期的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发现无故缺勤两次者,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实习成绩不合格。

3、学生确定了实习的方式和单位后,原则上实习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如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现实习单位的同意及新单位的接收,经学院实习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五、实习期间请假制度

1、校外实习同学请假需要经实习单位同意,并需打电话告知并征得学院实习负责人同意。

2、凡未按学院要求请假而擅自从事其它活动者,经查实后,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视为旷课。

3、若因病(急病、传染病、手术除外)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院实习负责人同意后,回家治疗,假期最多不超过两周;两周以上须申请延长。

4、实习期间,住校的毕业生一律按照学校规定的制度执行。辅导员定期检查,如发现无故夜不归宿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应积极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作好监督,及时汇报。

6、在实习期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有损学院形象及声誉的,情节轻微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重处分,取消一切评优选先资格,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发展不予考虑,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给予党内处分。

六、实习考核

成绩评定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制,并计入相应的学分。

实习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业务成绩、实习材料成绩和实习过程成绩。

1、业务成绩。由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评定成绩。

2、实习材料成绩。由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成绩考核表的书写情况评定成绩。

3、实习过程成绩。由学院实习负责人根据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总结大会的发言情况、学生提交实习材料的及时性、实习过程的出勤情况、遵守校内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等,评定成绩。

七、专业见习要求

1.根据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见习大纲,并按大纲严格执行。

2.在培养方案中排定的专业见习必须在进行前制定专业见习计划。见习计划一般应包括目的、任务、时间、场所、程序、方法、见习报告要求、组织领导、经费开支等项目,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3.见习前要对学生进行见习动员。

4.必须精心组织,配备好指导教师,保证质量,不准放任自流。

5.见习后学生个人要写出见习总结,由带队教师进行成绩评定与成绩登录。

6.带队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见习结束后两周内将总结交到学院存档

 

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6月制订

实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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