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

发布日期:2023/6/12 11:40:33 访问次数:0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点任务是实验室感染的控制、实验室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控制,以及对实验室和感染性实验材料的管理控制。



      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了第一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鼓励各国接受生物安全的基本概念,并鼓励各国针对实验室如何安全处理致病微生物制定操作规程。从此,生物安全实验室在世界范围内有了基本的指导原则。根据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四级防护水平最高。



      2004年,我国发布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08年对原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一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四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



      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连体衣、隔离服或工作服。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图片|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文字|李卓

排版|江子怡

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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