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2/5/20 20:31:36 访问次数:507

毕业在即,为做好我系毕业生思想教育、派遣、就业代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圆满的完成大学生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工作
在校期间申请贷款的同学在校期间是没有利息的,但是离校后需缴纳贷款利息,有的同学毕业后忽视了这项工作,没有及时缴纳利息,等到想贷款购房或购车办理贷款时才知道自己已经产生了银行系统内的违约记录,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请有贷款的同学下载《贷款还款流程》及《致毕业生的一封信》,认真学习相关内容。
二、派遣工作
派遣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他是学校及上级就业主管单位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通过发放派遣证和报到证的形式,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对接,但是派遣与户口迁移及档案转递并无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派遣地址及档案转递地址可以不同,派遣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也可不同。
(一)派遣共有五种情况:
1、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此协议书为一式三份,需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院系意见后方可生效。派遣时将以协议书上所写的单位名称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同学应慎重,如果不想和某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雇佣关系的话就不要签该协议书,以防变换其他工作时产生违约行为将负法律责任。
2、签订《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对于目前已经有工作但还没签正式合同的,或者已经有就业意向但还未能签订《协议书》的同学,需每人提交一份灵活就业登记表。但是派遣时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派遣的话,就会派回到生源所在地。
3、办理就业代理服务的,派遣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代理是为解决毕业前未就业的同学在档案,户籍,党员组织关系等问题,由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具体内容请阅读《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简介》。
4、升学(考研、专升本)的同学不派遣。
5、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二)派遣的时间
在毕业生离校前,学院将安排各系统一报送派遣相关材料,最终由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派遣工作。如毕业生在离校后有新的就业意向需重新办理派遣的话,需持原有的报到证及相关证明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三)派遣的形式
派遣工作结束后将统一发放《派遣证》和《报到证》,报到证会发到每位学生的手中,派遣证是存入学生档案的,因此派遣证和报到证是统一的,缺一不可。
   三、毕业生档案
(一)毕业生档案只有符合“西部计划”的同学在学校给保留一年外,其余的一律不予保留。
(二)档案三种转递的方式:
1、自带:请下载填写《档案自带申请书》。
2、邮寄:只有是大学,县级以上教育局、人事局(通化市及县除外),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才能办理邮寄手续。同时需出具调档函,证明可以接受你的档案。调档函上需写明档案邮寄的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3、办理就业代理服务的毕业生,档案将由学院统一移交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无需自带和邮寄。
四、户口迁移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院的学生,毕业时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可以是用人单位(需与用人单位沟通,承诺可以落户才能迁,否则的话户口落不下),也可以是生源所在地。户口迁移地址应当详实准确,如**省*市*县*乡*村*号。
五、具体时间要求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现在抓紧时间盖好用人单位的公章后,于5月7日前交到系里,或者以邮寄的方式邮到系里,收件人写王雯雯。签订灵活就业登记表的同学在登记表上用铅笔注明是否需要派遣到该用人单位。
2、调档函(原件)和档案自带申请书于5月7日前交到系办公室,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同学还需递交一份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同学需于4月20日前下载《户口迁移登记表》,填写本人信息后,将表格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到wenwenwang661026@163.com。主题写明:毕业生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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