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6/6/13 14:47:22 访问次数:28

 

    1.对学生而言,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是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某一论题的一次检验,是获得科研能力和教研能力的一次实践。是对每一个学生学习成果的一次全面考察、衡量,是对学生独自动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验。

    2.由学院院长负责全面把关,教学院长负责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工作指导原则和要求,教学秘书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教学计划安排的论文写作时间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

    3.本科毕业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切实纠正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记入学生档案。指导教师评出非正式成绩,同时需写出恰当的评语报学校审批。同时,将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一览表)报送教务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不能毕业。优秀毕业生的论文成绩必须优良。

    4.为确保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质量,一般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每位教师指导论文一般限定5-10篇。

    5.关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选题,由学院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提出论文题目列表,经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学生可以根据各教研室提出的参考题目,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选题是实行双向选择。最后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协调,指定指导教师。毕业论文的选题宜小不宜大,可以是本专业范围的,可以是教育和教学法方面的,也可以是跨专业方面的。

    选题应明确界定论文的类型:研究性论文、综述性论文及其它。研究性论文应由指导教师随论文题目同时报上研究的技术路线、经费预算及解决办法。指导教师应实事求是,结合自己的实际确定论文的题目及类型。论文类型的最后确定应视学生上交的毕业论文来界定,由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界定及解释。

    6.指导要求:指导教师要对所带学生定期和随时进行指导。定期集中指导不可少于4次,每次都要有记录,交由学院内存档。随时指导应满足所带学生的要求。

7.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组长  何晓燕

组员  郭志欣  栾志慧  赵玉敏 杨丽娟  刘雪莲 周丽威 刘伟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1

主席  周繇

委员  姜云天  孙忠林  张秋菊  栾志慧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2

主席  刘雪莲

委员  肖智 秦佳梅 刘雪莲 梁宇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3

主席  赵玉敏

委员  何晓燕  宫汝淳 苗婷婷 乔淑芬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4

主席  刘伟

委员  李国泰 张庆增 刘丽娟 刘丽华 杨丽娟 冯颖

 

 

                                             生命科学学院

 

2012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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