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先进教学院部评选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6/6/13 15:44:12 访问次数:31

 

一、奖励条件

下列条件中第1条、第4条为必要条件,其他8条至少有6条符合要求,其中思政部、大学外语教学部至少第258104项符合要求。

1.全年无教学事故,且学年教学评价总表排名在前二分之一。

2.期初、期中、期末、毕业论文、实习每次检查分别都达90分以上;其他学校进行的教学检查至少保证良好以上。

3.应届毕业生考研率:一个专业达到10%以上,两个专业达到8%以上,三个专业达到6%以上。

4.学年内纳入中国高等教育期刊统计排名的14种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5.学生考试违纪率低于0.5%(对于非本系教师监考情况,学生考试违纪分别计算到学生所在系和监考教师所在系中;对于本系教师监考本系学生情况,违纪学生数按2倍计算;没有学生的教学部,教师监考学生违纪数2。本系教师发现的违纪不计算在内)。

6.达到通识选修课开课任务要求。

7.本院管辖教室卫生在历次检查中不合格教室总数10

8.教师调串课平均次数:次数/上课教师数1.5

9.每个专业每学年至少利用学院录播教室录制一门课程并制成网络课程。

10.各院部网页内容每两周至少更新4次以上。

二、奖励标准

1.奖金1万元;

2.奖励给院部年度教学优秀10%(按任课教师总数计)的名额。

三、奖金使用

奖金用于院部教学建设。

本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

200956

201110月修订

20129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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