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9/3/16 21:17:14 访问次数:0

    1.听课人员:学院党政领导和全体教师。

    2.听课学时数: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学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学时;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

    3.获得反馈信息途径: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获得教师教学情况的反馈信息。召开教师座谈会获得教师教学情况反馈信息。

    4.教师教学情况评议制度:每学期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进行评议,以便改正不足。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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