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9/6/4 19:41:15 访问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值班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协议书,各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与使用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协议,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学生为协议期间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二、实验室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每天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的水电、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需要学院或学校统一解决的问题,上报实验室主任,汇总后统一解决。

三、实验室负责人对该实验室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和所有师生必须支持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逢重大节假日时,必须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管理老师,并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消除隐患。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监督实验室使用人员做好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及杂物。

六、正常上班时间的实验室负责人值班,星期六与星期天如有课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实验室,则当日使用老师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汇报。节假日由学院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室,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对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八、各实验室规范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值日表,明确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废弃物处理负责人。

 

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9年3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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