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6/4 19:41:56 访问次数:0

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内容和严格的要求,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对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1、 实验中心压力容器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灭菌设备、气瓶、液氮存储设备等。

2、 压力容器使用人员必须对本实验室内的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负责对学生进行压力容器使用方法及安全的培训,学生完全掌握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压力容器使用后必须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3、各实验室必须编制本实验室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仪器附件的显眼处,严禁违规操作。

4、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压力容器使用档案,每年应将压力容器的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实验中心。

5、各实验室定期对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或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高温容器或工作温度低于0℃的容器,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7、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液化气体严禁超量装载,并防止意外受热。随时检查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保证其灵敏可靠。

8、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9、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基础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9年3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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