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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5/20 15:00:55 访问次数:767
关于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教函字2012〔28〕号
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
一、请各系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密组织本次期末考试,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组织、命题及制卷
1.学位课程考试
(1)请各系将更新后的试题库在
(2)抽卷、印刷、保存、试卷发放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
(3)阅卷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安排。
(4)学位课程采取流水阅卷方式进行评阅。
2.非学位课程考试
(1)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安排。
(2)鼓励实行教考分离,未建立题库的考试科目由教研室组织编制A、B两套试卷。
(3)各系制卷时间由各系自行确定,阅卷时间、地点由各系部安排,要保证统一地点集中阅卷。
3.鼓励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减少死记硬背题,增加考核能力题。同时,系部要对试题格式、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过易或过难,严格杜绝将套题及答案交给学生,严格杜绝给学生划范围、留考题。
4.试卷格式要规范,请参照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共下载的样本进行制作。
5.各系要确定试卷保密责任人,要在出题、上交、抽题、制卷、保管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6.为强化考风考纪,本次考试学院会将个别系部的考场设在有监控的微格教室内,全程录相。
三、成绩录入及查询
1.所有考查课、公选课、考试课的平时及实验成绩请在
2.批卷结束后,系部要及时组织教师进行成绩的网上登录,成绩录入完毕后(一天内)请进行复核,如有误请及时与系部教学秘书联系,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所有成绩在
3.既有理论又有实验(实践)的课程,必须分别及格后该课程才能及格并获得学分,教师在登录成绩时不及格部分按"0"分登录。理论部分及格线由各系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能低于50分。
4.成绩录入完毕后,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四、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8:00-- 9:40
10:00---11:40
14:00---15:40
(2)公共课考试日程安排:
10:00---11:4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4:00---15:40 高等数学
10:00---11:40 普通物理
(3)2011级在
五、各系请用教务综合管理软件进行排考,监考仍实行轮换,各系要做好监考培训,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牌,同时继续实行党员教师挂牌监考和学生党员挂牌考试制度。
六、各系到教务处领取学位课程考试试卷时间:上午在7:45,下午在13:40,取送试卷至少要有两名教师,并要履行签字手续。
七、学位课程考试结束后,由系里指派专人于本科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将试卷并附带二份题签送到阅卷室。
八、 试卷批阅。
(1)所有试卷在
(2)批阅试卷时要遵守阅卷室的相关规定。
(3)所有试卷由系部统一提供批阅用参考答案。
(4)试卷批阅时一律用红水钢笔或圆珠笔。评分总体要求是:赋分要明确,赋分不要标注在装订线一侧。具体赋分形式各系部自己规定。
十、各系应严格控制课程缓考,如必须缓考,则请在考前三天递交缓考申请,并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十一、关于重修考试。由系部做出具体安排,系部要做好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有关记录,学生要持重修证参加相关科目考试。重修成绩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录入。试卷由各承担单位建档保存。
十二、重考。考试课程重考一律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有关考试的安排在
十三、弹性考试。学院继续实行弹性考试制度,如果学生觉得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可再重考一次,随开学初重考一起进行,但要提前申请,申请时间和申请重修重考时间相同。
十四、考试结束后请各系部做出考试总结,考试总结中要对每门课程的考试情况按有关参数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表》附在总结后,总结在加盖公章后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
十五、其它要求,参见《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