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12/30 12:21:09 访问次数: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51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深刻领会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8个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并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高校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比例。为此,作为一所省属师范院校,面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我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务院、教育部及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大学生就业创业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着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从而实现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2. 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是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学校要全面深化就业创业教育改革,确保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我校落地生根。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质量。以构建“学校统筹全局,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通力配合,各学院抓好落实”的领导体制和运作模式为基础,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就业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努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全过程、全覆盖,形成完善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坚持协同汇力,聚焦就业创业。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聚集资源要素,统筹规划、齐抓共管、开放协作,营造全校教职员工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生态环境。
3. 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长白山区经济发展、培养实践性创新应用型人才为主线,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以市场为导向,全方位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理念,坚持遵循“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稳定就业,提升指导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强化创业实践能力带动就业”工作思路,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就业市场、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引导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面向基层就业,实现学校初次就业率保持相对稳定,且稳中有升。学校在“十三五”期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的目标是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要超过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线;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课外实训、自主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大学生显著增加,面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持续增多。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4.全面深化“一把手”工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全面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开展日常督查和定期检查考核活动,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年初制订总体目标,签订《通化师范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开展评估考核,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各相关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健全组织机构,搭建科学先进的服务平台;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协调各方资源,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的“四到位”,为深入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5.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健全目标激励机制。根据吉林省要求,学校按照学生年度总学费的2%划拨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毕业生派遣、接待用人单位、校园招聘会、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培训、就业指导教育活动、困难毕业生帮扶、毕业生质量调查、开发就业市场、就业基地建设等相关就业工作;用于大学生创业竞赛、项目开发、教育培训、创业扶持、实践实训、创业孵化、创业园区服务以及校园创业文化建设等创新创业工作。其中,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经费按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2016年起,各学院专项经费由原来生均30元增加到60元(以应届毕业人数为基数)。同时,根据年初各学院与学校签订的近三年平均就业率目标值为参考值,凡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学院每提高1个百分点,下一年度生均专项经费多增加10元;初次就业率在80%-90%之间的学院每提高2个百分点,下一年度生均专项经费多增加10元,提升超过90%以上部分,可依据对应的奖励措施予以增加;初次就业率未达到80%的学院每提高2.5个百分点,下一年度生均专项经费多增加5元。
6.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全面实施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标机制。按照《吉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及《通化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估考核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每学年学校组织对十五个二级学院开展年度考评达标活动。依据考核结果,评选出5个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10名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其中,获得先进单位的学院年度就业经费增加5千元,先进个人各奖励1千元。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5%的学院增加就业经费1万元,该学院直接列为年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不占评选指数);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0%的学院增加就业经费5千元。同时,学校实施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政策,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奖评优、提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凡考核不合格的、初次就业率不达标的、综合排名垫底的单位负责人要向学校说明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学校主要领导要对问题责任人进行督促谈话。
7.健全全员参与激励机制。为营造全员关心就业创业、全员参与就业创业、全员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从2016年起,凡我校教职员工(就业工作办公室人员除外)为应届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并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毕业生派遣前到就业办登记备案并进行公示,否则视为无效),经学校审核认定后(以签订就业协议和用人单位录用证明为依据),按所推荐落实的就业人数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每生200元。同时,对在学生就业创业引导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可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地域特色的就业创业工作品牌
8. 打造“五位一体”就业创业服务品牌,推行“三型四好五技能”毕业生名片。学校地处吉林省东南部,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的育人任务。如何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强化专业服务优势、谋求发展空间一直是全校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因此,学校加强顶层设计,主动面向地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实践性应用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特色强校,坚持实践育人,着力搭建就业指导教育、就业管理服务、就业困难帮扶、创新创业服务、就业工作联动“五位一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着力打造“三型四好五技能”毕业生特色名片(即“三型”指创新型、应用型、服务型人才;“四好”指道德修养好、专业知识好、创新实践好、社会口碑好“五技能”指培养大学生的求职择业能力、适应环境能力、再学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转型期的快速发展。
9.健全品牌服务平台,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全校十五个学院要坚持品牌建设和中心工作相结合,创新方式和解决问题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了特色鲜明、品牌鲜亮的品牌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地方社会、完善服务体系”三大主要任务,以“两使一星”评选为抓手(即就业形象大使、就业信使、星级毕业生),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力求做到“融入教育全过程有所作为、激发创新意识有所发展、突出区域优势有所凝练”,使就业品牌创建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具有实效性。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10.全面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教务处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制订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的具体措施,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具有“双师型”素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教学效果;就业工作办公室要完善创业通识、创业技能、创业实战逐层提升的创业培训体系,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设SYBKAB企业经营培训课程,引入社会资源和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来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为创新创业学生清障搭台;校团委要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学生社团,通过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各类的创新创业大赛及学科竞赛,努力构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创新训练—学科竞赛”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11.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新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组建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就业工作办公室为日常的创新创业咨询办事机构,负责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内容;学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初始种子基金为100万元),并接受知名企业、优秀校友及其他社会力量的捐赠,用于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创业实训平台建设资金30万元,用于各专业创业实训实验室建设;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5万元,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创业学生;同时,学校建立《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等配套制度,科学管理创业专项经费,让更多的大学生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创好业。学校选聘拥有优秀科研项目、富有创业精神的专业教师及行业中杰出的创业校友或企业家担任技术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并重点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组织参加各类的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吸引社会创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帮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
12.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学校投入专项资金,选定新址扩大创业园区建设规模,打造项目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服务、创业交流和成果展示为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园,制定《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入驻条件、入驻程序、评审流程、入驻及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吉林省、通化市和学校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创业服务生态体系;学校重点扶持立足专业、富有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校内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与吉林省创业促进会、吉林省创新创业协会和通化市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梦想助推贫困学生创业行动”,为贫困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启动资金方面的支持。
13.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构建以校训精神、靖宇精神为核心的创新创业文化体系。学校要不断完善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创新创业导师数据库,组织创业校友系列沙龙,加强创新创业文化研究,实时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传播媒介,宣传创业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实现大学生创业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学校在大学生创业园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厅,充分展示大学生在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成果;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文化节、企业家论坛、创业咖啡等交流活动,凝练创客文化,搭建大学生创业交流互动平台,营造志存高远、鼓励创新、勇于创业、宽容失败、助推助力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
五、抓好宣传动员,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14.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组织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好国家、吉林省关于毕业生基层创业、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开拓基层就业创业市场,开展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专项调研活动,为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发展的跟踪服务与后续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创业观,自觉走投身基层、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
15.做好高校征兵工作,落实征兵工作方案。武装部要与通化市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早部署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逐人开展宣传动员,办好“网上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对大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帮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征兵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学生都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要重点落实退役学生士兵复学、升学、休学等相关学籍政策,确保学生报名人数和参军入伍人数有所突破。
六、完善毕业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16.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就业服务的个性化、信息化、智能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学校、学院、专业、班级四级信息传递渠道,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实现毕业生和行业、用人单位需求等信息的及时有效共享;要广泛利用手机微信、微博、QQAPP等平台终端,开展量身订制服务,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同时,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数据信息的分析整理和科学研究,及时把握就业动态,实时掌握专业就业形势。
17. 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学校加大与地方政府、行业机构、重点用人单位的联系,加快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与重要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东北地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以及二、三线城市、县域城镇等人才需求的对接机制;各学院应积极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高度重视弱势专业的就业市场培育,加强与对口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专场招聘会,参加形式多样的校外专业见习、实习洽谈会,把单一的实习方式转变为多元化的见习就业形式,推动毕业生在实习单位实现稳定就业。
18.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2016年起,学校建立应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数据库,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要素,建立起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要切实履行毕业生约谈制,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汇总未就业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做好数据分析与问题研判;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要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实行重点推荐、跟踪指导、个性服务,直至其顺利就业创业
19.做好“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开辟就业绿色渠道。学校设立“双困”毕业生帮扶资金,每年对“双困毕业生”进行求职补助,帮助这一特殊群体的充分就业。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和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建立“双困”毕业生数据库,设立求职帮扶台帐,为困难学生制定个性化、系统化的帮扶计划,提前做好心理辅导、实习岗位推荐、求职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帮扶工作;就业工作办公室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双困”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好求职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推荐与创业扶持,通过向校友企业、用人单位发布求职信息以及开展特殊群体的专项创业培训、创业实践活动,推荐特殊群体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七、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 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在教学研究中培育人才,注重在社会实践中培养人才,建立起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学校大力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以及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搭建与地方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的育人平台,为地方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
21.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发布机制。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定期开展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的调查,在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就业状况对教学、人才培养的反馈与引导;学校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以不低于三年平均就业率为量化目标,确保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逐年有所提高,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学校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停止招生。十三五期间,学校将逐年减少师范专业招生计划,增加与区域经济结合紧密的非师范专业招生比例,主动适应地方社会对实践性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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