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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6/13 14:49:18 访问次数:21
1.凡留校或来校任教的新教师,都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学风、师德修养、外语、计算机应用、教育学和教学法等,并取得合格证。
2.新任课教师在正式上课前,要通过本学院(专业)组织的试讲,试讲合格方能允许上课。教师开新课,教学大纲需经本单位的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3.教师在开课前要熟悉教学大纲,认真书写教案;熟练的掌握课程内容,熟悉重点和难点;合理利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了解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合理的制定教学日历。否则不允许上课。
4.首次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试讲、试作实验,提供讲稿、试作记录和实验报告等材料,经学院(部)实验中心(室)主任组织审查认可后,方可独立指导实验。
5.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经常听指导教师和其它一些优秀教师(包括外学院优秀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节。
6.新教师每学期写出一份教学科研心得体会交导师审阅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存档。
7.新教师要经常并主动与导师联系,虚心接收导师的指导,努力刻苦学习,掌握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不出现教学事故,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主要看导师和其他教师、学生的评价是否良好)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