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课堂教学规范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6/13 14:49:51 访问次数:31

 

为了稳定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生命科学学院特制定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组织与实施教学活动。

2.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基础理论课、专业理论课、选修课讲稿或教案(要求电子教案),并主动接受主管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的检查。无教案者不得上课。

3.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充分作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教师要准时上课和按时下课,杜绝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不提倡延时下课。

5.上课时,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作好考勤工作。并于期末报学院教学秘书备案。

6.教师上课过程中一定要仪表整洁,仪态大方。

7.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得做与本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如吸烟、打电话、会客等。

8.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积极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整个教学活动中,要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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