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防火、防盗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6/13 21:04:08 访问次数:42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向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三、各实验室心防火、防盗负责人对室内仪器物品要妥善保管,定期对室内仪器、物品进行清点,做到帐、物、卡一致,避免被他人盗取。

四、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应放到药品库存放,并有专人妥善的保管,需用时要履行手续。

五、各实验室要备齐消防器材,防火沙等,并妥善保管,各室负责人要学习并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六、各实验室的负责人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随时检查本室的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安全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向系防火、防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七、院防火、防盗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要层层追究责任。

 

生命科学学院

 

 20026月制定

 

   2012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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