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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6/13 14:53:32 访问次数:29
为充分调动我院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推进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通化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通化师范学院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结合我院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凡受聘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课教师,均按受聘职称进行考核。脱产进修半年及以上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可参照本办法考核。
二、考核原则
教师质量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全过程质量和教学成果三部分。详见附表。
其中教学全过程质量考核结合学生网上评教、教师网上评教、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附表评价、教务处和教学督导评价四部分组成。
四、考核结果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0%。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通化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罚工作指南》执行。
五、在本年度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发生教学事故;
(2)督导反映有教学质量问题或学生评教结果较差,并经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3)被教研室认定为有教学质量问题。
六、在本年度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评为不合格等级:
(1)发生一次Ⅰ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两次及以上Ⅱ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三次及以上Ⅲ级教学事故;
(2) 教学质量差且经帮助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
(3) 思想素质差,不履行教师职责,不接受教学任务。
七、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度考核、岗位晋级等的参考依据,同时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可靠的教学质量评价依据。
八、工作要求
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一般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将全体教师的教学考核得分情况列表汇总,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教师,并在我院范围内公示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考核的最终结果要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院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院考核领导小组应尽快提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本考核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人员考核项目量化标准(暂行)
一级评价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指标内涵 |
基础分值 |
|
遵守教师工作规范(10分) |
职业道德(4分) |
敬业爱生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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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严谨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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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公守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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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协作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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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档案(2分) |
教师个人教学档案建设完整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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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纪律(4分) |
按时上下课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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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擅离职守,课堂上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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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擅自调串课和漏课现象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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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研活动,钻研业务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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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55分) |
课前准备(6分) |
授课任务 通知书(0.5分) |
明确教学任务 |
0.5分 |
教学计划(1分) |
对教材的简要分析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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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情况的简要分析 |
0.2分 |
|||
本学期教学的总目的和总要求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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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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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教学专题辅导,个别辅导、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或教改项目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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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表(1分) |
根据教学大纲、教科书的体系和内容容量、学生情况以及学期教学时数,来合理确定学期章节或课题编排、各章节或课题的教学时数、教学形式,明确标注节假日串课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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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和教材(1分) |
教学大纲、教材(选修等课程确无教材,应有讲义或讲授纲要)、参考资料齐备。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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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2.5分) |
教案结构合理、全面,包含: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教学难点、课堂类型、教学用具、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环节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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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内容充实 |
0.5分 |
|||
能够补充最新的科学成就和各种观点 |
0.5分 |
|||
有思考题、作业题和课外阅读书目 |
0.5分 |
|||
教案形式规范 |
0.5分 |
|||
教学实施过程(45分) |
教学目标(4分) |
|
4分 |
|
教学内容(20分) |
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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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符合教学计划安排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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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准确,原理清楚,重点、难点明确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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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丰富,信息量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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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10分) |
能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创设教学情境, 恰当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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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和创新精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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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5分) |
仪表整洁,教态自然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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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布局合理,字迹工整,写规范字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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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标准、准确、精炼、生动 |
1分 |
|||
讲授层次清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
1分 |
|||
演示、示范正确,熟练运用教学技术 |
1分 |
|||
教学组织(3分) |
内容、时间设计安排合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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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完整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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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互动进行得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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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3分) |
教师完成预定教学内容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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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听课认真,思考积极,气氛活跃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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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掌握教学内容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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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工作(2分) |
按计划辅导答疑,布置作业(含实验报告),及时批改、反馈。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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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2分) |
每学年网上评教平均分数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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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和考试(10分) |
试 题(4分) |
命题设计(1分) |
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结合课程的教学要求和特点,确定考试内容和选择合适的考试形式 |
0.25分 |
考试的内容符合确定目标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认知层次),并有能够反映确定目标层次的试题类型 |
0.25分 |
|||
试题难度与考试目标相符 |
0.25分 |
|||
试题具有实际意义,不违背科学或夹杂不健康的成分 |
0.25分 |
|||
试卷编制 (1分) |
采分点分数适当 |
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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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题之间不重复 |
0.01分 |
|||
试卷编写规范,表述用词恰当,文字简练 |
0.01分 |
|||
所编制试题各自独立,各试题之间不得相互关联,试题和答案的表述没有文字重复现象,不给本题或同卷其他题提供作答线索 |
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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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准确无误 |
0.02分 |
|||
在同一试卷中,同类试题的编写格式要统一 |
0.01分 |
|||
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必须使用相同的试卷 |
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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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
0.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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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1分) |
试题答案应科学、规范、简洁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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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有创见地答题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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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析(1分) |
认真作好试卷分析,总结出优点与不足,能够发现教与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
0.5分 |
||
命题得当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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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6分) |
考前工作(2分) |
按时上交考题 |
1分 |
|
服从监考安排 |
0.5分 |
|||
无试题泄露,不划定考试范围 |
0.5分 |
|||
考场工作(2分) |
坚守岗位,遵守监考规则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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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所负责的各个环节无漏洞 |
1分 |
|||
及时发现并制止作弊行为 |
0.5分 |
|||
考后工作(2分) |
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卷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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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分准确,成绩报出后,无需改动 |
0.5分 |
|||
整理考卷,建立试卷档案 |
0.5分 |
|||
及时按《期末(毕业)考试试卷分析初步方法》进行项目分析和整体分析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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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 究 (10分) |
著述成果(6分) |
按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赋分标准》计算,但必须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若无降低一级等级。该项满分为18分。 |
6分 |
|
结项成果(2分) |
按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赋分标准》计算;该项满分为12分。 |
2分 |
||
获奖成果(2分) |
按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赋分标准》计算;该项满分为1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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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成果(属加分,不占权重,满分为3分) |
在著述达到18分以后,每5分按0.2分计算(1);在课题达到12分后,每3分按0.5分计算(1);在获奖成果达到12分以后,每3分按0.5分计算(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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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15分) |
教学工作量(3分) |
完成160课时工作量。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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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2分) |
专业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非专业教师参加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等。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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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2分) |
正副教授每学年作学术报告2次;讲师每学年作教学经验、研究或学术报告1次;助教每学年作教学工作总结报告1次。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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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课程(2分) |
按院《教师工作规范》中相应教师职责完成任课门数。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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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课(1分) |
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听课。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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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和课程建设(3分) |
按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赋分标准》计算;该项满分为6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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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贡献(属加分,不占权重,满分为2分) |
在完成160课时工作量基础上,每15课时按0.1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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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基本任课门数后,每增加1门课程按0.5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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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
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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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者 |
1分 |
说 明:
1. 教研成果考核计分时间按学年度结算。集体项目、成果、奖励和论文等均以主持人、第一作者计分。
2. 国家级教研项目类若为子项目,计分折半计算。
3. 教学研究立项类、学科建设类、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团队类、实验实训实习中心建设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均以主持人、带头人计分。
4. 教学效果分类和教研论文分类参照通化师范学院有关教学效果和论文的分类。
5. 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值为准(若跨年度,只计算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