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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6/13 20:15:59 访问次数:38
(一) 总 则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的主要手段,学校各级领导和拥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单位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全面管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是:国家教委定的23种仪器设备;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学校认为属于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二) 购置与验收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审购时,首先由申请单位填写购置设备申请表,同时提出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效益预测等,经主管院长审查,报教学设备科,由教务处请有关专业人员参见审核,再经主管校长批准。
4.订货合同签订后,订购单位应与有关职能单位积极准备到货后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5.到货后,订购单位与设备科、档案室有关专业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及时验收,并作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补和索赔手续。并写出验收报告(存档)。
6.订购单位要从验收时日起,三月内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过期不安装调试使用的,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处理。
(三) 使用与管理
7.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并按规定填写“校管设备记录薄”、由设备科负责,每年按“校管设备记录薄”记录情况,进行设备考核。
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管人员,专管人员由管用单位安排,报设备科备案。专管人员应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技术要求的人员,专业人员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
9.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单独建账,并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 (1)申请论证报告,订货合同。随机全部原始资料如出厂检验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资料、图纸等。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安装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事故处理记录等技术资料。
(4)报价查询资料及生产厂商往来信函。
(5)仪器设备使用运用记录等。
10.专管人员应制定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运行、维护、检修记录。有权制止未经培训不会操作的任何人使用。
1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要经管用单位领导、主管处科、校长批准同意。
(四) 报告与报废
12.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人员应立即报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院领导、设备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应详细记录“校管设备记录薄”。
13.确定意识去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有管用单位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保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做出技术鉴定,报主管处长,校长批准方能予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
14.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可降为一般设备使用,同时做好转账卡手续。
(五) 奖 罚
15.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对管理好,重视设备功能开发或增收节支好,使用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地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管理不善,保养不良,使用不当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分。
为加强我院实验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与管理,使之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将几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落实专人负责,如下:
一、扫描电镜 (994166.39) 杨丽娟
二、透射电镜 (1887036.39) 杨丽娟
三、超薄切片机 (453200.00) 杨丽娟
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此办法,熟练的掌握仪器的操作方法,认真开发仪器的各种功能,使仪器发挥更多的效益。
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06年10月制定
2012年8月修订